3月14日,大华股份对外发布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暨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称,公司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合作暨对控股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与国开发展基金再次对大华智联进行增资,并签署《国开发展基金投资合同》(以下简称“《投资合同》”)。
根据投资合同,大华股份以自有资金增资 29,000 万元,国开发展基金本次增资 7,000万元。国开发展基金增资款仍将用于公司“大华智慧产业园” 项目,投资期限为 8 年,投资期限内国开发展基金的平均年化投资收益率最高不超过 1.2%,公司承诺将按照约定的回购计划回购国开发展基金持有的大华智联股权,公司控股股东傅利泉先生将对此进行质押担保。
大华股份认为,本次合作有利于缓解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华智联的资金压力、降低其资金成本、拓展其融资渠道,促进大华智联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