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司法厅本部 的委托,对 明康监狱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2-145001-0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明康监狱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162,3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广东省监狱戒毒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明康监狱视频监控安全防护系统建设项目,详见用户需求。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不接受备选方案。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 供应商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或以上,投标时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4. 投标人必须具有经广东省公安厅颁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壹级资质,或具有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类壹级资质并已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投标时提交证明材料复印件。
5. 供应商必须是所投主要设备(高清网络摄像机、视频监控管理平台、存储磁盘阵列、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服务器)的制造商,或能提交其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含地区分公司或同级代表处)的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6.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 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3月11日 至 2016年03月18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1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4月1日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301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3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03 月 17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司法厅本部 | 地址:广州市政民路51号 |
联系人:省司法厅本部 | 联系电话:86350750 |
传真:86350001 | 邮编:51040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 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
联系人:龙海啸 | 联系电话:020-83371002 |
传真:020-62791620 | 邮编:510030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梁浩 | 联系电话:020-6279163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