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衡山县公安局的委托,对衡山看守所及拘留所安防集成系统及执法办案区审讯系统、会议系统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采购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衡山看守所及拘留所安防集成系统及执法办案区审讯系统、会议系统政府采购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HSX2016-HW005 委托代理编号:YQ2016-HW009
三、采购项目预算:¥460万元
四、采购内容:衡山看守所及拘留所安防集成系统及执法办案区审讯系统、会议系统设备(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l)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7)具有安防一级资质。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16年3月10日起至2016年3月17日,每天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华新汽车站旁,观光电梯上三楼)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400 元/份(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时,请投标经办人携带以下有效证件: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
②税务登记证(原件或复印件);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复印件);
④社保登记证或近三个月社保缴费发票(原件或复印件);
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⑥安防一级资质(原件或复印件)。
⑦经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留存招标代理机构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2016年3月30日下午2:30时(北京时间)在衡山县公安局二楼会议室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八、采购人:衡山县公安局
地址:衡山县开云镇解放南路233号
联系人:阳先生 电话:0734-5823006
九、采购代理机构: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衡阳市华新开发区解放大道47号星月都会写字楼325房
负责人:晏新发(13367340813)
联系人:周静 邮编:421001
电 话:0734-8812146 传真:0734-8812146
标书款专户:
开 户银 行:工行华新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帐号:1905028009024913845
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华融湘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衡阳开发支行
户名:衡阳银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
帐号:83070312000000575
十、监管部门:衡山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李主任
电 话:0734-5825527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代理机构提出。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