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受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鼎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鼎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备
项目编号:0809-1641DHG1B211/01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758-2313165
采购人: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
地址:广东省肇庆市坑口民乐大道
联系方式:彭先生0758-2625811
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0758-2313165
代理机构地址: 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采购内容:鼎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备
数量:一批
2、交货完工期:签订合同进场后30天(交钥匙项目)。
3、项目要求及性质: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根据用户需求书的要求负责肇庆市鼎湖区建设项目办公室鼎湖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舞台灯光音响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一切事宜。
4、投标人报价包括项目设计费、项目预算造价费、设备采购、运输、保险、仓储、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保修期内的维护保养与相关服务及一切税费等费用。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必须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的采购内容,为具有本次采购项目供货及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机械、音视频、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须携带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有效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专业灯光、音响、机械工程综合技术能力等级一级资质或中国舞台美术学会颁发的专业舞台灯、机械、音视频、音响设计、安装及调试甲级资质、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到本公司获取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8日 17:51 至 2016年03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肇庆市天宁北路75号广发银行大厦(原发展广场)15楼。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303(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即端州消防大队东侧)。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