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受顺义公安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顺义公安分局购置刑侦视频主动侦查设备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顺义公安分局购置刑侦视频主动侦查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1601
项目联系人:康凯春
项目联系电话:010-69468493
采购人:顺义公安分局
地址:顺义区顺平西路8号
联系方式:徐磊 15901183456
代理机构: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康凯春010-6946849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顺义公安分局购置刑侦视频主动侦查设备
招标编号:SYZCZ―1601
招标货物名称:视频检测报警软件3套、移动工作站3台、点对多点无线网桥基站3台、交换机3台、点对多点无线网桥远端21台、微光摄像机21台、锂电池21个、隐蔽伪装箱21个
招标货物预算:1464000元
标书光盘免费领取时间:2016年3月9— 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下午14:00—17:00。
领取光盘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领取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政府采购中心(新顺南大街17号综合办公楼七层0723室)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30 分
开标时间:2016年4月7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北京东竹园宾馆(北京市顺义区顺平东路3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康凯春
联系电话:010-69468493
Email:kkc2002@sohu.com
注:如供应商投标时与领取光盘登记名称不一致,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46.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3月09日 14:20 至 2016年03月1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新顺南大街17号0723室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4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东竹园宾馆(北京市顺义区顺平东路3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注:1、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及《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98号),此次招标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招标产品涉及空调机、双端荧光灯和自镇流荧光灯、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便器、水嘴等产品时,将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和中国节能节水认证网上发布)为准。
根据《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及《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财库【2007】20号),此次招标将强制采购最新一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此清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网、中国绿色采购网上发布)中特别要求的环保产品,其余优先采购环保产品。
2、此次招标不接受进口设备,否则视为无效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