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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委托,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指挥视频系统与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指挥视频系统与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
1.3 |
招标编号:HTZTB-20160204 |
1.4 |
采购预算:148.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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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指挥视频系统与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指挥视频系统 |
60.0000 |
0.0000 |
60.0000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指挥视频系统与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
88.0000 |
0.0000 |
88.0000 | |
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A包:指挥视频系统 B包:电视电话会议系统(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产品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境外的产品。本项目招标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
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资格后审 |
2.2 |
报名其他条件:A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指挥视频终端)的合法有效授权。 B包: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外地企业须有在大连地区工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3、A、B包兼投不兼中,开标顺序为先开A包,后开B包。 |
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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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信息网(http://new.ccgp.dl.gov.cn)“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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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报名回执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B包外地投标人提供售后服务机构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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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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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2016年03月10日起至2016年03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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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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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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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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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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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指挥视频系统与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指挥视频系统 |
10000.00 |
2016年03月25日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指挥视频系统与电视电话会议系统采购项目-电视电话会议系统 |
15000.00 |
2016年03月25日 | |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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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3月30日13:00至2016年03月30日1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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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九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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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3: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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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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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3月30日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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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九评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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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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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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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大连市消防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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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鸿泰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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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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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连市西岗区海达南街百年港湾4号楼2单元27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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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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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16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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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刘军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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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潘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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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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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6262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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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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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626202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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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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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htztb_dl@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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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6年03月10日起,至2016年03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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