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鱼台县人民法院监控设备采购与安装
二、采购项目编号:YTCGXZ-2016-04(zx)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货物服务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本项目不分包,拟采购枪式摄像机21个、半球摄像机29个、音频摄像机12个、拾音器12个、Smart摄像机6个、球机2个、硬盘录像机3个、存储器16个、综合管理平台1套、触发联动报经控制平台1套、拼接控制器1个、显示屏42寸一块、核心网络交换机1个等 |
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谈判文件要求的提供货物能力,并能按期完成项目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情况均真实有效,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能独立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维护和售后服务能力;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 所提供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28万元 |
四、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未现场报名登记的,所递交的谈判文件不予接收)
1.报名要求:报名时请携带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只需提供其身份证原件);监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并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1套。
其中,实行“三证”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其他资料不变。
2.报名时间: 2016年3 月4 日至 2016 年3 月8 日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 地点:鱼台县委党校办公楼505室
4.根据财办库[2003]38号文件精神,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报名的,应当作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五、获取谈判文件
方式:免费获取。现场报名后,现场免费获取电子版采购文件。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3月14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鱼台县委党校办公楼505室
七、谈判(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3月14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鱼台县委党校办公楼505室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鱼台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 王主任 联系方式:13563771779
2.采购代理机构: 鱼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 陈志远 联系方式:0537-62589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