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6-J1-0650-YL
项目联系人:唐冰、郭春燕
项目联系电话:0771-2618118
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
联系方式:韦俊锋 0771-578806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唐冰、郭春燕 0771-261811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03月02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冰、郭春燕
项目联系电话:0771-2618118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110.3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详见内文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250.0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6年03月02日 08:00 至 2016年03月0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6年03月1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3月1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6年03月10日 09: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财政部74号令,优先采购政府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鼓励中小企业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602240003 )批准,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采用境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竞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信息化基础设施设备采购
竞标编号:GXZC2016-J1-0650-YLZB
项目预算:110.3万元
二、竞标内容:数字庭审主机1台、书记员应用系统1台、电源控制器1台、VGA分配器2台、液晶显示器5台、电视机2台、电视机旋转支架2台、功放1台、音箱4台、庭审发言话筒8台、嫌疑人发言话筒1台、实物展台1台、摄像机5台、交换机1台、机柜1台、服务器2台、语音网关1台、电视机2台、HDMI视频分配器1台、交换机1台、音箱2台、调音台1台、功放1台、混音器1台、反馈抑制器1台、话筒2台、摄像机三角架1台、光端机1台、移动工作站16台、移动硬盘16个、A4打印机2台、图像采集设备4台、图像采集设备2台、复印机2台、辅助设备1批、模块12块、万兆网卡2张、辅助材料、线缆2批、工程实施安装调试费2笔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四、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3月9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2时30分到5时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请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25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将邮购款转入下述账户,款到即寄竞争性谈判文件。
账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购买文件联系人姓名和电话:刘姿霖;0771-2616613;传真:0771-2626828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 3 月 10日上午 8 时00分至9 时00分,逾期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递交。
六、响应文件开启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2016年 3 月10日上午 9 时00分后为开启响应文件及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七、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须足额交纳,否则竞标无效。
供应商应于2016年 3 月 9日下午5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至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账号并确保其到账。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业务咨询:
1、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韦俊锋;联系电话:0771-5788065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121号/邮编:530021
2、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冰、郭春燕;联系电话:0771-2618118、2611889、2611898
传真:0771-2621868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A座/邮编:530012
九、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39。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
十、网上公告媒体查询: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