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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班班通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02-15 作者:pjtime资讯组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的委托,就“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班班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A包)”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前来报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禹州市教育体育局

    二、采购编号:YZCG—T2016010

    三、采购项目内容及参数(详见谈判文件)

    禹州市教育体育局班班通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A包),班班通教学设备150套(55英寸交互平板一体机、壁挂式多媒体教学一体机、推拉绿板等)。

    四、投标商报名资格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

    2、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3、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公司在职员工(提供劳动合同);

    4、具有项目所在地或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料,开标时须提供原件。

    五、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间:

    2016年2月15日~2016年2月19日上午8:00—11:30  下午 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文件费用:5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名及购买谈判文件地址、联系人:

    禹州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禹州市党政综合大楼北楼922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0374—6091672

    监督单位:禹州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电话:0374--8112523

    七、报名时须携带的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开户许可证、无行贿犯罪档案告知函、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劳动用工合同。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

    凡参加报名的投标单位,被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报名后不得更换,如需更换须向监督机构、代理机构提前三个工作日备案,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投标单位无故放弃投标的(除不可抗力的情况外),视为诚信不合格,列为不良记录一次(本项目采购未完成之前,不得再次参与报名),两次报名无故放弃投标的,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会同行政监督部门将在网上给予通报十二个月。在通报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二零一六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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