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高阳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高阳县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阳县教育局2016年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设备购置项目
项目编号:HXZB-2016-GYJY01
项目联系人:陈帅旗、李昂
项目联系电话:18032181712
采购人:高阳县教育局
地址:高阳县正阳路
联系方式:孙艳芝、0312-6656198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帅旗、李昂、18032181712
代理机构地址: 保定市莲池北区恒祥北大街假日山水华庭小区7-2-1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第01包 笔记本电脑103台(晋庄中学78台 旧城中学25台)
第02包 触控一体机69套(城关学区33套 邢南总校14套 龙化总校22套)
第03包 触控一体机62套 (庞口总校55套 庞佐总校7套)
第04包 触控一体机64套 (西演总校40套 小王总校24套)
第05包 台式电脑311套 (城关学区241套 小王总校70套)
第06包 台式电脑330套 (庞口总校163套 邢南总校49套 龙化总校118套)
第07包 台式电脑305套 (西演总校235套 庞佐总校70套)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良好资信,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合法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2、经销商需提供原厂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原件。3、投标申请人报名须携带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厂针对此项目的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的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17.3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2月01日 09:00 至 2016年02月0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发售,300元/标段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3月0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3月0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高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