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受南宁市星湖小学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拟对 校园安防视频监控采购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竞标:
一、项目名称:校园安防视频监控采购
二、项目编号:QXCG2015H701 /HCA(5)2016056JNN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价:40万元。
四、采购内容:校园安防视频监控设备一批,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财库(2011)18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的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4、本项目不接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存在失信行为记录的供应商竞标。
七、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自2016年12月14日起至2016年12月16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05室)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2)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未办理“三证合一”必须提供);(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带原件校验)到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205室报名和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
八、竞标保证金(人民币): 4000元整。
竞标人应在竞标时间截止前将竞标保证金从竞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以下账户中: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桃源支行
帐号:087886120100304013378
九、竞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竞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6 年12月19日 15时 00 分,地点为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一楼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
于2016年12月19日15时00分截标后为谈判时间,各竞标人的具体谈判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南宁市纬武路16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以具体通知为准),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和《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标网上发布。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南宁市星湖小学;
地址:南宁市园湖南路西一里;联系人:杨工,13006910516;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地址:南宁市纬武路165号;联系人:吴工0771-2804614;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南宁市青秀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电话0771-5826225)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2016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