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TYC-G-20160914(2016平潭财购计[157]号) 2、招标项目内容: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校园高清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校园高清视频监控服务采购项目 |
租赁 |
校园监控 |
一项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平潭综合实验区教育局 |
0591-86160295 |
平潭县 | |
3、预算资金:232.56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12-14至2016-12-20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
6、联系人: |
王豪 |
7、联系电话: |
0591-88503388 |
传真: |
0591-88503399 |
公司网址: |
|
E-mail: |
tyc91588@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报价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 ②. 财务状况报告:投标人须提供(201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内任意六个月的缴税凭证。 ④. 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提供上年度或本年度任意三个月由供应商缴交社保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所属公司盖章承诺即可) ⑤.参加本项目报价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必须胶装在响应文件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 (3) 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投标时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 (4)投标人须承诺: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未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承诺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7-01-04 09:0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7-01-04 09:0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温泉公园路59-1号金源饭店公寓楼1202单元 |
|
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铜盘支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银行帐号: |
37650188000085718 |
|
福建天运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12-1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