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社会治安高清断面监控系统项目(招标编号:ZHGJ2016-268)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HGJ2016-268
二、采购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社会治安高清断面监控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贰拾玖万玖仟捌佰捌拾元整(¥299,880.00)
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社会治安高清断面监控系统项目 1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完工期:签订合同后20个日历日内。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中须包含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A、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授权分支机构投标的,则需提供授权证明文件及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B、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参加投标的代表为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则不需提供法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C、投标人非所投主要货物(600万像素智慧监控单元、视频集中存储设备CVR、数据库服务器)的生产厂家出具授权证明文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现场提供原件查验,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无此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人为所投上述设备的生产厂家的无须提供);
D、广东省内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叁级(含)以上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广东省外的投标人须提供资质等级为贰级(含)以上的《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投标人上级机构具有上述资质证书,视同满足此资格要求);
E、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机构登记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12月13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香洲汽车长途站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购买或邮购(邮购须另加人民币50元);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
5、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为符合《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珠财采通[2013]3号)所规定的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中小企业报名截止后,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不足三家的,允许大型企业(含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产品的中小企业)参加,评审方法按照《珠海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办法(试行)》第六条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受上述限制。
八、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地址: www.zhgpo.gov.cn):
公示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2月13日起至2016年12月20日;依据《广东省实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由供应商自行下载。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2017年1月4日9:00-9:30 (北京时间),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4日9:30 (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时间:2017年1月4日9:30 (北京时间)。
十二、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9D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会议室。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名称:珠海市公安局金湾分局
(2)采购单位联系人:熊宁卡
(3)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756-7793160
(4)采购单位联系地址:珠海市金湾区三灶镇东咀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建兵、夏美书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756-2173706(购买标书)、2173707(项目咨询)、2173708(投标保证金查询) 传 真:0756-2173705
(4)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8号深圳发展银行大厦九层D座 邮编:519000
(5)购买标书及交纳服务费账户:
开户行:平安银行珠海分行 帐号:11007305274301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6)投标保证金专用帐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香洲支行 帐号:44001646135053005740 户名: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珠海经营部
十四、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办公室监管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余柳、何显华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