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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府大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会议话筒及升降设备改造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11-30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余办[2016]2875号--001确认书批准,现就杭州市余杭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政府大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会议话筒及升降设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区政府大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会议话筒及升降设备改造项目(HZYHZFCG-2016-303)。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区政府大院综合楼三楼会议室会议话筒及升降设备改造项目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相关维护等,具体要求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2、具有中国演艺设备技术协会颁发的音响工程综合技术能力三级及以上资质。

    六、投标报名时间:

    2016年11月25日至2016年12月0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

    七、投标报名: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详见“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6.3条规定。

    1、网上报名:

    (1)已在余杭区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可直接登录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new/)进行网上报名,并致电0571-86201955进行确认;

    (2)已在省网注册的供应商,可以使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登陆余杭区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并致电0571-86201955进行确认。

    2、现场报名:无法进行网上报名的须到现场报名,报名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窗口。

    注:建议尚未注册的供应商尽快通过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new/)进行注册申请,按规定审核后,登记加入“余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库”。本项目中标或成交供应商须在合同签订以前完成余杭区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入库工作。

    八、现场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参考“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3、授权代表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或供应商一年内缴纳过的社保缴纳花名册)、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报名需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本人前来。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仍需接受评标委员会审查,并在必要时要求提供原件备查。

    九、招标文件可通过以下网站免费下载,现场报名不再发售纸质文件: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hggzy.com.cn)

    余杭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yuhang.gov.cn/new)

    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hang.gov.cn)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投标截止时间与地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2016年12月16日09:40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十一、开标时间与地点(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出席开标会议):

    2016年12月16日09:40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号开标室

    十二、业务咨询:

    1、单位联系人:姚丽霞

    联系电话:86243158

    2、项目负责人:包梦婕

    联系电话:057186160931

    传真:057189360706

    3、投标报名、中标通知书发放、保证金退付、合同鉴证、质疑受理咨询电话:0571-86201955

    十三、质疑和投诉:

    1、投标人如认为招标公告信息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后获取的,应于自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时间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如认为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于自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余杭区财政局采购监管科投诉,联系电话为0571-89180113。

    3、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杭州市余杭区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三楼)政府采购窗口。

    十四、投标保证金

    1)、金额为2500.0元(币种为人民币,拒收现金)。

    收款单位(户名):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

    银行账号:79718100501600-0008

    注:以上信息不得多字或少字,并必须从投标单位账号汇出,汇入子账号不得错误,否则该投标保证金无效。

    2)、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付方式:电汇/网银,谢绝现金缴纳)缴纳到账,同时投标单位须在缴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逾期未缴纳者视为无效投标。

    3)、杭州银行咨询电话:0571-8927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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