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受灵丘县拘留所委托,对该单位监控系统改造及楼顶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项目名称:灵丘县拘留所监控系统改造及楼顶维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LQZC2016039
三、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两包,投标人所投包内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招标文件所列示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第一包:监控系统改造预算:41.64万元。
第二包:楼顶维修预算:3万元。
2、范围包括:货物的制造、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有关资质证件(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份。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4)银行开户许可证;
(5)安防资质证书;(一包)
(6)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二包)
(7)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明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8)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9)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10)报名供应商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17日至2016年11月23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六、日除外)
2、发售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灵丘县财政局四层东侧)
3、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并不能转让)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
1、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前(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16年12月15日上午9时整(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
八、本项目招标事项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丘县拘留所
联系人:倪先生
联系电话:13033492408
集中采购机构:灵丘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刘女士
联系电话:0352-8530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