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平利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会议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名称:平利县人民检察院办公会议系统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TP-1924/1
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平利县城关镇新正街72号
联系方式:0915-842598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项目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检委会会议室装修及智能会议讨论 | ||||
一、装修工程 | ||||
1 |
环保强化复合木地板 |
要求每片宽度(mm): 206mm每片长度(mm): 1226mm耐磨转数: 9000转及以上;基材: 高密度纤维板;企口类型: R型槽;厚度: 12mm;甲醛释放含量: E1;耐磨:约为普通漆饰地板的10~30倍以上。具备抗冲击、抗静电、耐污染、耐光照、耐香烟灼烧、安装方便、保养简单等特点 |
? |
36 |
2 |
木质踢脚线 |
材质 高强度密度板;颜色 棕色;款式 平面 ;规格 240*7cm(mm) |
m |
26 |
等其他内容
项目用途:办案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72万元
六、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谈判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谈判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谈判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供应商须提供本项目的主要产品制造商的授权书原件(主要产品:云终端、多媒体音视频终端、超薄一体触摸液晶升降显示器、84寸高清触控一体机、视教同步交互白板书写软件、双面液晶电子桌牌、会议主机等设备)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制造商参与投标时不需要提供产品授权书但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4、需提供84寸高清触控一体机产品制造商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3C);(复印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16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8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8楼财务部
3、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6年11月23日9:30
2、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山西证券大厦21楼第九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钟国红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1557955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