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谈判条件
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一中学委托,对“金平县第一中学录播室采购项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本项目资金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完成项目能力、信誉良好的供应商提出谈判申请。
2.项目概况与规模
2.1项目编号:玮元-A2016059-HH。
2.2项目规模:金平县第一中学录播室采购项目:1、录播主设备(四机位),2、多媒体设备,3、音频设备,4、录播室装修(具体数量、参数以采购清单为准)。
2.3采购资金:已具备。
2.4预算金额:人民币399905元。
2.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日内调式并交付采购人使用。
2.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7质保期:一年内,产品若无人为损坏必须免费保修。
2.7本谈判项目设一个标包。
3.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要求,并提供下列材料:
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3.2 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 若是2016年新成立公司则提供成立至今至少1个月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15年1月以后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
3.3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5 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及行贿受贿相关记录的证明材料原件。
3.6供应商须取得录播教室设备、交互式智能平板、教学视频资源管理服务器、导播电脑产品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不接受代理商授权;
3.7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而不参加的供应商,请在谈判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申请。
3.9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辩,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质审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供应商。为了避免供应商盲目复制谈判文件中的参数配置,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不提供电子版、不支持邮购。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响应的供应商,请于 2016 年11月15日至2016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 时至17:3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持单位介绍信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中央大街10幢403室)报名并获取谈判文件。
4.2谈判文件售价 ¥600 元/份,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和谈判时间
5.1谈判时间:2016年12月07日14时30分
5.2谈判地点: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同谈判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云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yngp.com/)、红河州财政局网站(http://www.hhcz.hh.gov.cn/)、金平县公共资源信息网(http://www.hhzy.net/)。
7、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地 址:金平县
联 系 人: 官兴华
电 话:13887573219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中央大街10幢403室
联 系 人:杜莉娟
电 话:0873-3033815 13887360536
邮 箱:228559060@qq.com
2016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