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艺术职业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建艺术职业学院512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建艺术职业学院512会议室音响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XZB-2016229
项目联系人:刘美英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278256
采购单位:福建艺术职业学院
地址:福州市闽候县甘蔗街道学院路8号
联系方式:叶芝萍、15005912709
代理机构: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美英、0591-87278256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应商或制造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谈判供应商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谈判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若是营业执照已更换为具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法定代表身份证复印件;(4)谈判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谈判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2、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诚实的商业道德,没有违反政府采购法规、政策的记录。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供应商须提供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谈判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装订在响应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4、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1)企业财务状况报告(企业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若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则提供近一个月的企业财务报表);(2)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缴税证明材料复印件;(3)提供谈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信息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需在投标文件中附查询的打印件或截图,未提供的或有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视为无效投标。5、一个谈判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谈判供应商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6、谈判供应商不得与本次采购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7、谈判供应商代理人在同一个项目中只能接受一个供应商的委托参加投标。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备注:以上资质证明文件为必备资质,谈判供应商提交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报价处理,原件备查。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04日 08:30 至 2016年11月08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三、其它补充事宜:
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账户:
谈判保证金专用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福州鼓屏支行 | |
账 号:1300 3101 0400 15896 | |
购买谈判文件及招标 服务费账户 |
开户名称: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总行营业部 | |
账 号:1170 1010 0100 0032 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