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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科技法庭及办公OA系统建设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11-09 作者:pjtime资讯组

    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科技法庭及办公OA系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科技法庭及办公OA系统建设

    项目编号:市采公字[2016]085号

    项目联系人: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354-3033537

    采购单位: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榆次区龙湖大街167号

    联系方式:卢山 18803540355

    代理机构:晋中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申女士 0354-3036323

    代理机构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见公告原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第一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的其他资质如下: (1)所投流媒体服务器系统、庭审媒体(数字法庭)资源管理系统、数字法庭综合管理平台系统须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2)所投主要设备须提供原生产厂家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注:主要设备包括数字法庭综合管理系统、服务器、高清庭审主机(高清数字媒体综合控制系统)、实物展台、摄像机。 4、第二包投标供应商须具备的其他资质如下: (1)所投办公自动化系统须为投标供应商自主研发产品并提供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 (2)所投网闸须提供安全隔离与信息交换系统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3)所投防火墙和网闸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颁发的认证证书; (4)所投主要设备须提供原生产厂家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注:主要设备包括网闸、防火墙、服务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81.523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8:00 至 2016年11月0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晋中市锦纶北路3号(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309房间)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晋中市政务中心大楼(榆次区锦纶北路3号)采购中心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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