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塘区火炬学校校园监控设备采购,政府采购编号:潭岳财采计(2016)140号,委托代理编号:LYZC-161051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岳塘区火炬学校校园监控设备采购
2、招标编号:LYZC-161051
3、项目为一个整包。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数量 |
总预算(元) |
1 |
校园监控设备 |
一批 |
723360 |
5、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1 |
岳塘区火炬学校校园监控设备采购 |
详见附件1 |
1、质保期:两年
2、应急服务响应时间:投标人保证提供 7×24 小时服务响应,中标人接到报修电话后,技术人员响应时间为2小时内上门服务。并在4小时内解决问题;
|
合同条款:
1、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于30天内安装调试验收,供采购方使用。
2、交货方式:成交单位应当按采购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送货交货安装到位。
3、付款方式:全部设备交付到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的95%,余款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是 |
是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
2.1.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
2.1.3.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
2.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1.5.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2-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含相应经营范围)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 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湘潭市岳塘区火炬学校
地 址:岳塘区火炬北路8号
电 话:0731-58581703
联 系 人:文校长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凌云招标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湘潭大道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婷 罗丹
电 话:0731-58610173 (办公) 0731-53283537(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