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视频监控平台功能升级、歌舞娱乐场所监控系统建设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视频监控平台功能升级、歌舞娱乐场所监控系统建设招标采购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CZX—2016—031
项目联系人:张晓珍
项目联系电话:69681072
采购单位:北京市公安局怀柔分局
地址:北京市怀柔区北大街59号
联系方式:89687680(王先生)
代理机构:北京市怀柔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晓珍6968107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怀柔区财政局 (怀柔区南华大街17号),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怀柔区开放路3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以下为主要技术参数
第一包:视频监控平台功能升级项目:
摄像机接入授权2批:接入许可,两个第三方平台与APEC平台对接授权。
设备代理服务器1台:CPU:i7 3770,主频3.4GHz;内存容量:8GB;硬盘:1TB企业级 HDD;网络接口:两个千兆以太网接口;操作系统:正版win7 Pro 64位系统;所提供的应用软件均为正版;高度:2U;*12、实现与原平台功能无缝对接。*13、提供原厂授权。
行为分析服务器3台:CPU:i7 3770,主频3.4GHz;内存容量:8GB;硬盘:1TB企业级 HDD;操作系统:正版win7 64位系统;高度:2U。
视频摘要检索服务器集群6台:CPU:i7 3770,主频3.4GHz;内存容量:16GB;硬盘:1TB企业级 HDD;操作系统:正版win7 64位系统;实现与原平台功能无缝对接;提供原厂授权。
视频摘要检索服务器集群1台:CPU:i7 3770,主频3.4GHz;内存容量:16GB;硬盘:1TB企业级 HDD。
第二包:歌舞娱乐场所视频监控:
网络红外枪型摄像机71台(需提供公安部型检报告): *支持智能红外功能:当环境照度低于一定值时,通过红外灯照射,可基本分辨距离50米处所摄目标的轮廓和状态; *最低照度:彩色模式下≤0.1lx,黑白模式下≤0.02lx;7. *支持网络自适应,具有5%抗丢包能力,IPC图像效果良好
网络红外枪型摄像机2台(需提供公安部型检报告): *支持网络自适应,在丢包率设置为10%的网络环境下,可正常显示监控画面;*红外灯开启时,可识别200米处的人体轮廓;*最低照度:彩色模式下≤0.001lx,黑白模式下≤0.0001lx
网络红外半球型摄像机150台:(需提供公安部型检报告):5*支持智能红外功能:当环境照度低于一定值时,通过红外灯照射,可基本分辨距离≥50米处所摄目标的轮廓和状态;*最低照度:彩色模式下≤0.03lx,黑白模式下≤0.003l;*支持≥300米POE网络传输;*支持网络自适应功能,具有≥5%抗丢包能力,IPC图像效果良好(需提供公安部型检报告)
摄像机电源223个
红外补光灯223台
网络硬盘录像机(NVR)16台(需提供公安部型检报告):*≥2路HDMI接口,16路报警输入、4路报警输出接口,1个存储扩展接口、≥1对语音对讲接口,4个USB3.0接口;*支持对指定时间的录像进行标签并归档,便于后续查看,支持≥64个标签
接入交换机100台:千兆以太网交换机应用层级:二层;工作温度0°---45°,工作湿度≤90%,无凝结
汇聚千兆交换机16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①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如企业已办理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②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权限须包含领取招标文件);③领取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加盖领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④投第一包需提供安防工程企业二级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第二包需提供安防工程企业资质证书(一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98.03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1月02日 09:55 至 2016年11月09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5室 [怀柔区开放路33号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23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怀柔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09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l85号)政府采购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的节能要求、合格产品的条件和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对部分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制度。
3、按照《关于政府部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采购已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的通知》(国权联[2006]1号)在购置计算机办公设备时,必须采购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的计算机产品。
4、按照《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采购的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品目的,在性能、技求、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含谈判文件、询价文件)中载明对产品(含建材)的环保要求、合格供应商和产品的条件,以及优先采购的评审标准。
5、对于其中同时列入环保清单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应当优先于只获得其中一项认证的产品。
6、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指定品牌有关问题的通知》(京财采购【2004】l46号)禁止指定产品的品牌;禁止指定产品主要部件的品牌,如计算机政府采购项目中,不得指定微处理器、显卡等的品牌;禁止采取以特定产品的技术指标作为编制采购文件的依据等方式间接指定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