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的委托,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文化广场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JGY16-XJ2080-A。
二、采购项目名称: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文化广场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69465.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内容: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文化广场音响灯光设备采购项目。
(二)数 量:一批。
(三)具体技术参数或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报价人应对所有的询价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项目的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五、供应商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供应商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相应的生产经营范围;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投标人在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须提交下列相关资料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存档,原件核查后退回):
(一)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或地税);
3、组织机构代码证。
(二)企业上一年度会计报表(至少应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三)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本公告发布之日所在月份或上一月份);
(四)供应商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做出书面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
(五)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属委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已取得“三证合一”的企业,对于上述(一)项只需提供新版“营业执照” 。 七、报名时间、地点、供应商产生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1月8日(9:00-11:30;14: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
(二)报名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3号窗口。
(三)供应商产生办法: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不超过五家,全部作为正式报价人;满足供应商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超过五家时,以随机抽取方式选取五家作为正式报价人。抽取时间:2016年11月9日09时00分。
八、抽取入围的询价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1月9日至2016年11月10日(9:30-11:30,4:30-16:30,节假日除外,每周五下午截止时间为16:00)到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大厅3号窗口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00分至9时30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报价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 楼第二开标室。
十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2016年11月23日9时30分。
十二、询价地点: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 楼第二开标室。
十三、采购人及集中采购机构的联系方式 :
1、采购人:揭阳市榕城区榕东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13760585453。
2、集中采购机构: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保证金处理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663-8071312。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小姐。 联系电话:0663-8071672。
办事大厅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663-8071313。
联系地址:揭阳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7楼。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揭阳华诚支行。帐 号:44001790105053003547。
揭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