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遂溪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法院LED屏购置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0-146096-0020
二、采购项目名称:法院LED屏购置及安装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59,067.66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采购内容:遂溪县人民法院LED屏购置及安装项目一批;
2.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名单材料加盖公章);
5)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声明函原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3.2013年至今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4.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原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26日 至 2016年11月1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5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26 日 至 2016 年 11 月 1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遂溪县人民法院 | 地址:广东省湛江市遂溪县遂城镇遂化路6号 |
联系人:冯华庆 | 联系电话:0759-6542638 |
传真:0759-6542638 | 邮编:5243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湛江开发区乐山东路35号银隆广场B708室 |
联系人:陈振辉 | 联系电话:13702977688 |
传真:0759-3386227 | 邮编:524022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杨先生 | 联系电话:0759-338622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丰联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