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FJSXZB2016114(2016台江财购计[037]号)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录播室项目 |
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电话 |
地址 |
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录播室项目 |
教学设备 |
供老师、教研员课后研究、点播观摩评价,不同年级学生课后可以有选择的个性化学习以及利用学生个人空间进行课程的离线点播复习。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批 |
全高清全自动录播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福州市台江第三中心小学 |
13763899383 |
福州市 | |
3、预算资金:62.000000万元 |
4、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6-10-26至2016-11-02 |
5、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97号欣华楼401单元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6、联系人: |
小郑 |
7、联系电话: |
0591-87600110 |
传真: |
0591-87600010 |
公司网址: |
www.fjsxzb.com |
E-mail: |
fjsxzb@163.com |
8、投标人资格: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A、投标人近期财务状况报告:上一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或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当年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B、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C、近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A、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投标供应商提供办公场所的产地证明材料(属于自有产权的提供产权证复印件;非自有产权的提供产地租赁合同复印件,租赁期限不少于一年); B、具备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负责本项目的主要人员的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 ④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两个网站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与福建省财政厅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人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 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中,副本附复印件。)注:投标人提交以上资质文件的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最新(有效期内)、清晰的,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
9、投标截标时间: |
2016-11-15 09:30(北京时间) |
10、开标时间: |
2016-11-15 09:30(北京时间) |
11、开标地点: |
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层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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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5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13、开户银行: |
中信银行福州分行 |
开户名称: |
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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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帐号: |
7341 0101 826 0022 7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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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盛鑫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 |
2016-10-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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