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费县人民法院触摸屏查询一体机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ND-2016-028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采购内容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预算金额 |
费县人民法院触摸屏查询一体机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要求; 3、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4、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5、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6、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8、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及设备; |
20万元 |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0月25日至2016年10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服务窗口(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3.方式:携带相关材料至上述地点购买;
4.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5.投标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各投标人均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带有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留存,在封面注明“费县人民法院触摸屏查询一体机”字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16年10月28日13时30分至 2016年10月28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28日14时00(北京时间);
2.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2016年10月28日上午11时00分之前缴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该保证金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汇票的方式向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交纳(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现金)。汇款时请注明项目名称。以其他账户或个人名义交纳的,招标人和中介代理机构一律不认可其投标资格。
开户名:费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费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主任
电话:0539-579006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诺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临沂市兰山区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汶河路交汇商务齐鲁园1608室
联系人:梁工
联系电话:18553976002 0539-7877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