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三明市公安局委托,对其所需的三明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应用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FJKJ2016- 172
二、招标项目内容:三明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应用系统项目
货物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三明市公安局交通指挥中心应用系统项目 |
一项 |
335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三明市公安局 |
郑先生 |
13605964823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
三、招标文件购买及网上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2016年11月04日 (节假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四、招标文件售价每份200元人民币,清单及其他材料捆绑出售,售后不退,如需邮递另付邮费50元。(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应尽速申请办理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完成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人身份的审核确认,并在前述规定的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无法报名)。
五、招标文件发售地点:三明市梅列区红岩新村1幢103室(卫生监督所后排)
联 系 人: 小谢
联系电话: 0598-8656665 8656663
传 真:0598-8656665
电子信箱 :fjkjgc@163.com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①投标人必须提供具有相应经营范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②投标人必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③投标人必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④投标人必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智能化(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在开标现场提交;(告知函须原件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应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无告知函原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4)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1、以上证书复印件内容均须清晰加盖单位公章,模糊不清或无加盖单位公章,或无注明与“原件一致”视为无效。
2、投标方代表还应随身携带CA认证卡(数字证书)用于现场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实行纸质与电子并行,投标人除了在规定必须提交的纸质投标文件外,还应当通过三明市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电子版投标文件(提交办法登录三明市政府采购网http://sm.fjzfcg.gov.cn/查询)。并行期间如果投标人没有按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请各投标人遵照执行。
八、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16年11月09日上午9:30 (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9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十、开标地点: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交易厅(三明市梅列区崇桂新村86幢龙泉大厦三楼)
十一、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
2)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交(应注明“FJKJ2016- 172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截止前。(以款到账为准);
4)投标保证金银行帐户:
开 户 名:三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福建省三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列东支行
帐 号:9030211020010000045207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帐号(公司帐户不接受个人转帐):
开 户 名: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三明列东支行
帐 号:1382 0301 0400 069 91
福建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