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对其信息化一期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FZC160710
二、招标内容:高新区信息化一期项目(具体内容、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本项目采购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本次招标的计算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的产品。投标人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或代理商;
(二)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三)投标人为代理商须具有所投主要产品的合法有效授权函原件;(主要产品包括教育管理共享服务平台、教育资源共享服务平台、触控电视一体机、名师精品课堂(高清录播一体机、一键式录播以及中控系统、移动终端APP)、交换机、路由器、无线AP、数字书法教室、知识评测分析系统、触摸查询排队叫号一体机。);
(四) 投标人须具有一份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3500万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截至2016年11月8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4300万元。本项目设有招标控制价,投标人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招标控制价于开标前三日公布。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2016年10月20日起至2016年10月26日止每天9:00—11:3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六、报名要求: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原件、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八、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2016年11月9日09:00-09:3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十二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九、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11月9日09:30整(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室7(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
十、招标人: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行政服务中心
十一、招标代理人:大连鸿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安妮 电话:0411-82820228
传真:0411-82821838(自动)电子邮箱:hongfeng-dl@163.com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港湾街2号海景酒店14楼J座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