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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公安局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设备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10-20 作者:pjtime资讯组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县交易中心)受永昌县公安局的委托,将对监管场所视频监控设备项目采用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YCZC2016GK-66

    二、招标项目内容:液晶显示单元13块、视频综合管理平台1台、交换机14台、刀刺网200米、门禁2个、对讲机5台等。(具体参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四、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九)必须提供所有设备原厂针对本项目的授权承诺函及三年售后服务承诺函,并提供能实现与我局综合视频指挥调度平台、省厅及市局监管监控平台实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原件),所投产品必须具备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中带★的条件要求,并按要求提供原件或复印件。

    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6年10月19日8:30—2016年10月25日18:00(节假日休)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发送电子版文件。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上午8:50 时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甘肃省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永昌县公安局      地  址:甘肃省永昌县城关镇

    联系人:杨玉林           联系电话:13519463001

    (二)采购代理机构: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永昌县城关镇

    联系人:董永兴          联系电话:0935-7529135

    电子邮箱:2969463617@qq.com

    (三)开标地点: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地    址:甘肃省永昌县鼓楼工行对面三楼

    永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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