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受 佛冈县人民法院 的委托,对 监控拼接屏系统及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000-201610-146120-0022
二、采购项目名称:监控拼接屏系统及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700,00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佛冈县人民法院监控拼接屏系统及数字法庭设备采购项目;
2.内容:监控拼接屏系统及数字法庭设备;
3. 数量:一批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或自然人;
3.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且具有完成本招标合同并为本招标采购的项目提供长期售后服务的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注: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全部加盖公司公章(如已办理了“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则无须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核对无误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10月18日 至 2016年10月24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POS机刷卡,售后不退。注:我中心只开具对应金额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9日10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11月9日10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清远市清城区小市凤翔大道5号东方巴黎1号楼B座21层2122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10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10 月 2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佛冈县人民法院 | 地址:石角镇一零六国道东71号 |
联系人:郭先生 | 联系电话:------- |
传真:------- | 邮编:511600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515号东照大厦3楼 |
联系人:李国明 |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
传真:66341904 | 邮编:51004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陈小姐 | 联系电话:0763-3662116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