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辖区主要路段治安监控断面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L2016-HW06;采购申请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60919]-6185号)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服务期
1.项目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辖区主要路段治安监控断面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采购断面监控系统设备一批,详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3.项目预算金额:¥474,960.00元。
本项目投标报价上限¥474,960.00元,超过此上限的投标报价将做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供货期:合同生效后 4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满足采购人的使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广东省内企业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未定级或以上资质;广东省外企业须具有《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备案证》未定级或以上资质;
4.须为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商;供应商如非所投主要设备“防护罩一体化卡口抓拍单元及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商,则须取得上述主要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资料售价
1. 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时间:2016年10月14日~10月20日,每天0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2栋411室)
3. 供应商须自行前往以上地点报名及购买招标资料,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为所投主要设备生产或制造商的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是“电子产品或通讯产品生产或制造”的;2.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工商公示信息”查询页面显示其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或通讯产品生产或制造”的;3、或具有公信力部门第三方出具的其具有生产或制造“防护罩一体化卡口抓拍单元、智能交通终端管理设备”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非所投主要设备的生产或制造商,除须提交主要设备生产或制造商的以上资料外,还须提供该生产或制造商直接出具的“授权函”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或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加盖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
(5)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核查)。
(6) 招标资料售价:人民币500元/份,招标资料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7日14:30~15: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11月7日15:00;
3.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评标室(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2栋413室)
五、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行:珠海华润银行敬业支行
账 号:2132 1008 7258 5000 01
户 名: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监管部门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联系人:黎林喜 联系电话:13326686658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2栋411室
联系人:朱婉清 联系电话:0756-8615757、13536594997
3.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名称:珠海市财政局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1
珠海市公安局拱北口岸分局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