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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就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载4G图传设备采购项目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
1. |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
1.1 |
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
1.2 |
项目名称: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载4G图传设备采购项目 |
1.3 |
招标编号:JHCG2016-1001 |
1.4 |
采购预算:260.0000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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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财政资金(万元) |
其他预算资金(万元) |
总预算资金(万元) |
4G单卡图传设备 |
141.0000 |
0.0000 |
141.0000 |
4G多卡图传设备 |
119.0000 |
0.0000 |
119.0000 | |
1.5 |
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0天公布。 |
1.6 |
招标内容:A包:4G多卡图传设备8套; B包:4G单卡图传设备40套; (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技术要求)。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 本次A包采购的高清硬盘录像机必须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的产品。投标单位如提供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二十期)强制采购范围以外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3. 本项目招标以包为基本投标单位,投标人可以投一包或多包,但不能只对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投标人对多个包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 4.采购预算:A包:119万元;B包:141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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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
2.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2.1 |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详见招标文件 |
2.2 |
截至2016年11月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
2.3 |
报名其他条件:A包: (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接收服务器和4G车载图传终端设备)的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B包: (一)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取证主机、数字高清云台一体化摄像机、车载高清触摸显示器、车内高清摄像机、车载云台升降架支架)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经销授权;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截至2016年11月7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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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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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
3.1 |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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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不需提供)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到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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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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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自2016年10月18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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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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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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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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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
3.2 |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450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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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保证金金额(元) |
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
4G单卡图传设备 |
25000.00 |
2016年11月07日 |
4G多卡图传设备 |
20000.00 |
2016年11月07日 | |
4. |
投标文件的递交 |
4.1 |
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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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08日13:30至2016年11月08日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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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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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08日 14: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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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七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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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11月08日 14: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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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三评受理10(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
4.2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
5.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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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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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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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 |
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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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 |
大连锦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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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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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大连市甘井子区花锦园金星公馆B座2312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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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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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11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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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栾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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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孙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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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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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411-88156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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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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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411-88156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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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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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dljinhua@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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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
自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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