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望奎县教育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望奎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望奎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ZGJ140HW2016-2019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5-7869666
采购单位:望奎县教育局
地址:望奎县教育局
联系方式: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5-6755010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0455-7869666
代理机构地址: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望奎县教育局的委托,对望奎县教育局多媒体教室仪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ZZGJ140HW2016-2019
二、资金性质:财政性预算内资金,预算金额:64.75万元
三、招标内容:
序号 名称 数量 单位
1 多媒体短焦投影机 37 套
2 交互式电子白板 37 套
3 壁挂式教学一体机 37 套
4 左右推拉黑板 37 套
四、工程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原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供应商自行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进行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
七、购买招标文件方式:
(1)地点: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时间:2016年10月17日起至2016年10月21日止每天9时30分~11时,14时~16时(法定休息日除外)
(3)方式: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否则不予受理。
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前需填写《潜在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凡符合资质要求者,请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本人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考核证、近期(近三月)社保证明等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以下资料:
①单位营业执照(或四证合一营业执照,如为四证合一营业执照,可不用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④银行开户许可证;
⑤提供互动多媒体短焦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壁挂式教学一体机、左右推拉黑板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投标授权函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提供互动短焦投影机厂家3C认证、节能、环保证书、产品亮度及对比度检测报告;提供交互式电子白板产品通过中国教育部检测报告认证和GB检测报告;(本项中所有报告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⑥供货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中标通知书原件、中标结果公告截图);
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有资质证书原件备查);
⑧投标人须提供2014-2015财务审计报告。
凡通过报名者均可购买招标文件,保证以上信息真实可靠。如因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填表者承担。招标文件每包售价500元人民币,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16时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招标文件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十、投标地点: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
十一、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十二、联系方法:
采购单位:望奎县教育局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455-6755010
采购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 话:0455-7869666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叁级及以上,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即本项目授权委托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合法在职人员(提供社保证明原件),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活动(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5、供应商自行通过《检查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企业及企业法人、项目经理进行近三年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当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4.7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7日 09:30 至 2016年10月2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文档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绥化市黄河路399号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