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单位:兰陵县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临沂市鸿泰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广州路与汶河路交汇处鲁商中心A3座一单元四楼
联 系 人:宋工 13188719199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公安局DNA室、技术室及禁毒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CSZFCG-2016-317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分包情况:
本项目共分六个包: A包:DNA物证采集仪 ;
B包:全自动法医疑难检材核酸纯化仪 ;
C包:照相机纸卷系统、现场绘图软件、法医勘察箱等;
D包:投影仪、笔记本、台式电脑等;
E包紫外线照相系统、人员信息化采集系统;
F包350兆数字对讲机一宗;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
3、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4、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5、 所投报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具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维修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16年 10月 13 日至2016年 10 月 19 日(每日9:00-16:30时),过时不予受理;
2、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机构窗口
3、方式:递交合格的报名材料后购买。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4、请携带以下相关材料购买(提交原件查验,复印件加盖红色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4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第 一 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1、投标人须以公司基本户电汇(公对公)的方式向兰陵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报价保证金。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登记号(16CG0 317 )及项目简称,开标前持汇款底单、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到政务大厅二楼管理办公室换取收据与投标书一起递交。
2、开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 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3、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9-5530290
2016年 10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