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金桥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设施改造设备采购(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宁市金桥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设施改造设备采购(PPP项目)
项目编号:GXZC2016-G1-2907-NNHD
项目联系人:覃荟茯
项目联系电话:0771-5885139
项目实施机构: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山路14号
联系方式:黄光强;联系电话:0771-5305229
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覃荟茯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星湖路39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A分标:升级和改版广西特产网 1套、园区电子商务管理系统1套;
B分标:主入口车行指示牌2块、东入口车行指示牌2块、人行指示牌6根、路牌12根、楼栋号32块;楼顶广告牌1块、竖式墙体广告牌1套;
C分标:园区交通物流大数据系统软件1套、车辆门禁管理软件7套、200万像素高清网络车牌识别摄像机12台、控制一体箱12个、补光灯12盏、立柱12根、智能道闸12套、管理交换机1台、应用服务器1台、岗亭收费计算机6台、8口交换机6台、网络光端机6台、终端盒6个;LED显示屏70平方米;
D分标:办公桌椅 158 套、保险柜1个、产品拍摄中心招牌1套、打印机6套、单反照相机(含套机镜头)3台、电脑134台、电子商物活动中心招牌1套、电子商物培训中心招牌1套、空调12台、南宁市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招牌1套、沙发9套、摄影机1 台、摄影棚1 套、投影仪1 套、文件柜8套、音箱设备全套1套、饮水机4台、照相机镜头1个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1日 18:32 至 2016年10月18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或邮寄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1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宁市金桥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设施改造设备采购(PPP项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市金桥农产品电子商务产业园设施改造设备采购(PPP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16-G1-2907-NNHD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升级和改版广西特产网 1套、园区电子商务管理系统1套;
B分标:主入口车行指示牌2块、东入口车行指示牌2块、人行指示牌6根、路牌12根、楼栋号32块;楼顶广告牌1块、竖式墙体广告牌1套;
C分标:园区交通物流大数据系统软件1套、车辆门禁管理软件7套、200万像素高清网络车牌识别摄像机12台、控制一体箱12个、补光灯12盏、立柱12根、智能道闸12套、管理交换机1台、应用服务器1台、岗亭收费计算机6台、8口交换机6台、网络光端机6台、终端盒6个;LED显示屏70平方米;
D分标:办公桌椅 158 套、保险柜1个、产品拍摄中心招牌1套、打印机6套、单反照相机(含套机镜头)3台、电脑134台、电子商物活动中心招牌1套、电子商物培训中心招牌1套、空调12台、南宁市金桥电子商务产业园招牌1套、沙发9套、摄影机1 台、摄影棚1 套、投影仪1 套、文件柜8套、音箱设备全套1套、饮水机4台、照相机镜头1个等;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153万元;B分标:30万元;C分标:80万元;D分标:75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财商字[2011]38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0月11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6年10月18日止,正常上班时间(工作日);
2.发售地点:南宁市星湖路39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五楼 513 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帐号);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寄到采购代理机构)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15000元整;B分标:3000元整,C分标:8000元整;D分标7500元整(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1日18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南宁市民族支行
银行账号:2102109009300307465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1日9时00分止,将投标文件密封提交到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1日9时00分,在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开标(南宁市星湖路39 号大板二区区直机关后勤人员培训中心三楼会议室),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 广西南宁桂特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青山路14号
联系人: 黄光强;联系电话:0771-5305229;
2.采购代理机构: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南宁市星湖路39号
项目联系人:覃荟茯 联系电话: 0771-5885139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 刘婷 联系电话:0771-5885139 传真:5885129 (Fax)
3.监督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十二、招标信息咨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www.hdzbgs.com)
南宁市华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11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4]60号)、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桂财商字[2011]38号)。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供销合作联社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