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0月19日14时00分
项目名称:涿州市农村幸福院采购电器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3140020009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312-3857729
采购人:涿州市民政局
采购人地址:涿州市民政局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2-3660075
代理机构:涿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涿州市亨通南街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2-3857729
预算金额:40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0月19日14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1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交易受理办公室(1)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第一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家用电器等相关内容,符合本次采购项目主要要求;4、具有商业信誉良好、资金雄厚、技术实力强、售后服务良好的国内知名品牌生产厂家或其经销商。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6、报名时需提交:(1)经销商投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2)联合体投标:空调产品生产厂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产品认证证书、《联合体合作协议》。液晶电视产品生产厂商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质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ISO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国家强制认证产品认证证书、中国国家节能性产品认证证书、《联合体合作协议》。 (3) 同时将以上原件用A4纸复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留存在涿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备案。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内容
技术要求:1、所有投标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部门相关规定,产品到使用单位开箱验货。 2、投标产品应满足国家关于环保、节能的相关规定。3、供应商所投产品,应标明品牌(原产地、生产厂家)、型号。4、供应商参加谈判的产品必须符合该产品出厂标准,合格率必须达到100%。5、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空调质保期不低于六年、液晶电视和音响质保期不低于三年。如厂家或经销商提供更优惠质保,按厂家或经销商相关承诺规定执行。6、各投标人须提供空调、液晶电视、移动音箱全新样机各一台,其中液晶电视产品需进行演示。
备注:谈判编号:ZXTP-201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