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受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校园监控系统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校园监控系统采购
项目编号:JX2016ZB-H022
项目联系人:刘工
项目联系电话:0755-83469978
采购单位: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龙山学校
联系方式:0755-834699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工、0755-83469978
代理机构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建艺大厦16楼东侧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供应商资格(供应商注册网址:http://www.cgzx.sz.gov.cn/);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5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报名和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投标报名申请表(www.sz-jstar.com下载)及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6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等的要求,以下产品列入政府优先采购清单,我市政府采购组织实施中,在技术、服务等指标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优先采购以下清单范围内产品:
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列示的企业及产品,详见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