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标时间:2016年11月0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校园监控设备采购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103600010001
项目联系人:崔银鹏
项目联系电话:18031153430
采购人:新华区教育局
采购人地址:新华区西焦北路18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6952169
代理机构: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槐安东路15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67792890
预算金额:-0.0001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11月0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10-10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10-14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北华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
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2、投标企业应具有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和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资质;3、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审批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同一品牌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4、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监控主机、高清红外半球、高清红外枪机、解码器厂家针对此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证明(为保证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上述产品需为同一品牌);5、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6、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一个公司只能报一个标段 有意参加的投标单位,请按本公告要求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证件复印件一套(装订成册),在规定时间内到招标代理机构报名,经初步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近1年养老保险证明、企业近1年纳税证明、 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执行“三证合一”的携带营业执照); ③如投标人为代理商应提供监控主机、高清红外半球、高清红外枪机、解码器厂家针对此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证明(为保证系统稳定性和兼容性,上述产品需为同一品牌);④河北省安全技术防范资质和河北省中小学校园网资质;⑤ 针对本项目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所有资料报名时查看原件并携带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初审合格领取文件,资料不全不予受理。
采购数量:两批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HYZB-2016-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