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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视频会议系统”项目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10-11 作者:pjtime资讯组

    各供应商: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受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SWCG20160908G03。

    二、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三、采购预算:3494369.75元,总报价超过预算价为无效投标。

    四、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1日上午8时30分起至2016年10月17日下午17时30分止(节假日除外)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10时正(注:8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七、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1月1日上午10时正。

    八、开标评标地点:汕尾市城区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二楼评标室。

    九、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并具备相关经营范围;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文件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良好记录,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或B级以上;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汕检发预字[2011]13号文)规定,必须对本项目报名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由采购人向汕尾市人民检察院进行申请,查询结果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十、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如下证件: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正本、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上述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代表授权书(加盖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被委托人(如有委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汕尾市地方税务局。

    联系人:林先生 电话:0660-3372269。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传真):0660-3826961。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马思聪艺术中心左侧附楼三楼。

    招标文件下载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一

    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二

    汕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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