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阜宁中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项目编号:FNCG[2016]151号
项目联系人:孙建建
项目联系电话:0515-87292858,13914650638
采购单位:江苏省阜宁中学
地址:阜宁县阜城镇香港路385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18912568966
代理机构:江苏大洲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建建0515-87292858,13914650638
代理机构地址: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项目名称: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
2、项目概况: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采购、安装及服务项目采购主要为阜宁中学校园内监控设备的新建和改造,主要采购内容为高清红外枪机及其电源和支架、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处理服务单元、视频管理软件、监控专用硬盘、交换机、显示器等设备的采购、安装、集成、调试、衍生服务及校园原有监控设备的改造整合等。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9万元,采购资金为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发包范围与标段划分: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监控设备项目采购及其安装、集成、调试及衍生服务等。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技术参数等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报价为项目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货物(含设备、配件、辅助材料)供应、运输、改造整合、保险费、采购保管、安装调试、软件开发、产品检验检测、操作人员培训、税收以及售后服务等费用,并包含货物安装调试验收时所需的耗材(如线缆、管道、桥架等)。
4、工期要求:合同签定后20日历天内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5、供货安装地点:江苏省阜宁中学校园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6、质量要求:合格标准,所有设备质量保修期三年。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2、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被授权人)2016年4月至 2016年6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3、高清红外枪机及其电源和支架、网络硬盘录像机、视频处理服务单元、视频管理软件、交换机等设备、软件在投标时需提供其生产厂家(或国内总经销商)针对本项目的质保承诺函及本地分公司(或本地办事处)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采购人谢绝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9.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08日 08:30 至 2016年10月1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592号)一楼服务大厅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报名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8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8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县香港路592号)二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1、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发出后七个工作日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情况证明材料原件或在“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网上下载的打印件并加盖中标人的公章,在上述时间内不能提供的,作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2、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通知采购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采购人将拒绝其继续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