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电教室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电教室工程
项目编号:HS-C[2016]公字015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604260
采购单位: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
地址:哈尔滨香坊区哈成路与靠河路交叉口东
联系方式:杨先生
代理机构: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 0451-82604260
代理机构地址: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录播设备,教学设备,教室装修等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等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99563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10月10日 09:00 至 2016年10月14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25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5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电教室工程
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电教室工程”经哈尔滨市香坊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由 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 作为采购人,现决定采用 公开招标 选定供应商。欢迎有能力的供应商报名参加。
一、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项目内容:资源管理应用平台、录播设备、教学设备、教室装修等
2、项目地点: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安装调试完毕
5、保 修 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6、标包划分:不划分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资质和业绩要求: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营业资格且经营范围涵盖所投标内容;
(二)具有承接本项目的技术、设备、人员、完善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三)潜在供应商应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本项目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2016年10月10日~2016年10月1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时~11时,下午14时~16时。报名时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许可证等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采购人:哈尔滨市香坊区第四十六中学校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泓森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483号13层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451-82604260
日 期:2016年10月10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