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市交易中心)受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将对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 JCZC2016GK-78。
二、招标项目内容:照相机3台、执法记录仪50台、投影仪1台、壁挂主音箱2只、专业功效1台、话筒前级处理器1台、调音台1台、一拖四手持无线话筒1套、一拖八数字无线会议话筒1套、电源时序器1台、控制主机1台、前置放大器1台、纯后级功放1台、DVD/MP3播放器1台、广播话筒1台、户外防水音柱1只、钢制机柜1套、对机线及音箱壁挂架1批、音箱线缆及信号线1盘、机柜1台、辅材及施工费1项、电视机2台、摄像机1台、碎纸机10台、打印机5台、移动硬盘22块、32GU盘54个、超长焦镜头1个、广角镜头1个等。
三、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四、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下列各项资质证明文件:
(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三)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仅限法定代表人授权本公司员工代表本公司参加投标时提供);
(六)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仅限被授权人投标时提供);
(七)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近五年内(单位成立不足五年的,为成立以来)有无行贿档案记录的书面查询回执原件。凡有行贿档案记录的单位或个人,不准参加本次采购项目投标;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九)品目1-02(执法记录仪)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和售后服务承诺函证明原件;
(十)品目1-03(投影机)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提供生产厂商公开发行的产品彩页并每页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十一)品目1-04至1-16均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十二)品目1-24(碎纸机)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十三)品目1-25(打印机)需提供生产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上述资格证明文件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资质证明文件均必须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供应商公章方为有效;凡要求提供的原件,必须加盖出具方公章方为有效。
五、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时间、方式:
(一)时间:2016年 10月11日8:30—2016年10月17日18:00
(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请供应商登录“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报名成功后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下载地址: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cggzy.com/)。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6年10月31日上午9:00 时(北京时间)。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甘肃省金昌市延安西路20号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号开标大厅。
八、项目预算:461710元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金昌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桂林路56号
联系人:李军强
联系电话:15693538666
邮箱:604229259@qq.com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韩冬 联系电话:0935-8325931
电子邮箱:34247352@qq.com
(三)开标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地址:金昌市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联系人:赵金娥 联系电话:0935-8325935
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六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