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联合大学软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CZB-2016-ZB513
采购人全称:北京联合大学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490006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509799-813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软视频会议系统建设项目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本项目预算金额53.2万元(批复号:XM-0000014209160918213)。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具有原厂商针对本项目产品的正式授权书(原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因本项目未进行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程序,故供应商所投货物不允许使用产自中国境外的产品。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3)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逐月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5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2015年度完整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5)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入账票据凭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6)供应商需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自2016年9月30日起至2016年10月12日止,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18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购,另加50元人民币邮寄费,但对邮寄途中的延误或遗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开标时间:2016年10月2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暨开标地点: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广安路9号国投财富广场6号楼1506号)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游聪
联系方式:010-63509799-813
传真:010-63509799-808
北京华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