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检察院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烟政采[齐信]货物2015029号
三、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
货物名称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1 |
高新区检察院设备采购 |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 (2)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包括彩色网络打印机、触摸查询一体机、网络打印机、复印件、安检门、金属探测器、安检机、扫描仪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30.00万元 |
四、获取询价通知书
1、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1月29日11时00分止(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3号5楼25号)
3、方式:购买;
4、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文件售出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特快专递费人民币50元整)。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1月29日13时30分至2016年1月29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四楼政府采购大厅(附楼东门)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103号
联系人:刘子良
联系方式:0535-3011098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南大街103号5楼25号
联系人:王艺瑾、周红
联系方式:0535-6660770、0535-6660970
传真及财务电话:0535-6660770
邮箱:ytqx0970@163.com
开户名称: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烟台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烟台分行营业部
帐号:38020188000294425
附件:询价通知书
发布人: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