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龙里县体育场P5室内全彩屏和扩声系统及高顶灯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GZZC(CG)2016-003-1号
3、项目序列号:GZZC(CG)2016-003-1号
4、项目联系人:王琳
5、项目联系电话:0854-7101250
6、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1)采购主要内容:
P5室内全彩屏(一套)和扩声系统(一套)及体育场馆灯(一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采购数量:1 批
(3)采购预算:450,000元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7日历天完成供货安装。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龙里县体育场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踏勘现场由供应商自行踏勘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要求
(一)应根据《政法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进行规定,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国内注册(指按国家工商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达到本次采购货物及服务要求,且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的区域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P5室内全彩屏),在龙里县须有售后服务机构。所投主要货物(P5室内全彩屏)须提供CCC认证证书。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期间查询的原件)。4、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5、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6、企业经营状况和业绩良好,无弄虚作假行为的记录(如有劣迹记录或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参与谈判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谈判资格,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并追究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二)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且有能力提供采购货物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加盖投标人鲜公章):(一)法定代表人到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人到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属经销代理商投标的供应商需提供生产制造商或生产制造商授权的区域代理商的授权书原件(P5室内全彩屏)。提供在龙里县售后服务机构的证明。所投主要货物(P5室内全彩屏)须提供CCC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本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期间查询的原件)。(五)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之前需到龙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资讯。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01-19 09:30:00至2016-01-21 16:00:00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都匀市西苑大厦12层C-2)报名时须先到龙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4)投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16-01-22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01-22 15:00:00
12、开标地点:龙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龙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1)投标保证金额(元): 3,000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6-01-19 09:30:00至2016-01-22 12:00:00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电汇
(4)开户银行及帐号
单位名称:龙里县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开户银行:龙里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帐 号:2474010001201100123426
14、PPP项目:否
15、采购人名称: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
联系地址:龙里县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联系人: 石主任
联系电话: 13508548181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省智诚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都匀市西苑大厦12层C-2
项目联系人: 王琳
联系电话: 0854-7101250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