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办事处的委托,对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办事处电子及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资格的企业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HCG2015-1202
二、招标内容:电子及办公设备一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本次招标采购的所有电脑、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空调、电视以及视频监控设备,要求必须为财政部、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八期)》内的产品,否则报价无效。
3.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4.采购预算:90.241906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须具有所投网络产品(防火墙、路由器、核心交换机、接入交换机)、UPS设备、LED显示屏设备、台式电脑、打印机生产厂家的合法有效授权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2016年01月15日起至2016年01月27日止每天9:00—11:00、13:0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554A号2706(和平广场和平现代城C座2706)接受报名。
五、报名要求:
投标单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厂家授权原件、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售后服务证明材料原件(售后服务机构营业执照副本、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携带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双方公章的委托协议)及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初审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6年02月04日13:30前(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13受理区(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八、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02月04日13:30(北京时间)。
九、开标时间与地点:2016年02月04日13:3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5楼第8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
十、招 标 人:大连市中山区海军广场街道办事处
十一、采购代理人:大连昇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丽丽 电 话:0411-84377782
传 真:0411-84377500 电子邮箱:dlshxm@163.com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和平现代城C座2706(东亚银行北行15米)
开户银行及账号:招商银行大连和平广场支行 411904802910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