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郑州交通技师学院的委托,就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录播教室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交通技师学院录播教室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5)S11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采购内容:全自动录播系统、多媒体仿真课件及校园教学直播系统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2、建设地点:郑州市经南六路南、经开第三大街以东(郑州交通技师学院院内);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三年无重大违法承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主要软件产品(智能录播系统类、视频直播类或课堂直播类)生产厂家或总代理商针对此招标项目的授权。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应有生产商出具授权书;提供厂家视频直播类或课堂直播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
3、投标人须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16年 1 月 11 日—2016年 1 月 15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北京时间,下同;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应持以下资料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直播类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商提供),提供厂家视频直播类或课堂直播类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原件;
(4)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包括公司、法定代表人)。
以上证件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留复印件1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其中法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
4、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此文件售后不退。
5、其他有关事项:无。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9:30分 。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2月1日上午9: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郑州市中原区冉屯路与秦岭路交叉口向南100米路东中机工程办公楼9楼会议室)。
其他有关事项:各参与本次招标采购的投标人需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局外网》上同时发布。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交通技师学院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杨女士 赵女士
联系电话:0371-55638076 18638009621 18638009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