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批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委托,就杭政储出【2007】55号地块办公、商业金融用房LED显示屏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HXCG-ZX-2016-07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委托分散采购(非政府采购)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标项内容 |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数量 |
预算(万元) |
1 |
LED显示屏 |
详见本招标文件 |
1项 |
180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LED显示屏制造商,注册资金须大于2000万元(含);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1月6日至2016年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3、标书售价: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原件);
(3)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4)投标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七、投标答疑时间及方式:
2016年1月14日下午17:00时前将疑问以书面形式传真0571-56111811,同时将该书面文件的电子档发送至491643138@qq.com。招标采购单位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报名的供应商。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招标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月25日09:30时整,投标文件必须密封并加盖公章和法人代表章(或法定授权委托人签字),逾期不予受理。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1月25日09:30时整
开标地点: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市庆春路180号金融大厦七楼C座)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投标人代表未携带规定证件或迟到的按其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十、本次招标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十一、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到账,可用银行汇款、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投标保证金必须按时间要求从投标人的银行基本账户中汇出,汇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中,不得通过第三者转入或现金解入,否则视为该投标人无投标诚意,其投标将被拒绝。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钱江支行
帐 号:733 1710 1826 0008 9199
十三、招标代理费
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支付。收费额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的80%收取。
十四、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中信银行杭州分行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 0571-86678676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18868214707;传真:0571-56111811
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