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对光华校区体育馆进行维修改造,现需采购LED大屏和扩声系统设备并进行系统集成,预计2015年12月10日前投入使用。为了确保建设质量,实现投资效益,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质、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有类似项目业绩、信誉良好的单位参与投标。
一、招标编号:WZ201536
二、招标项目: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体育馆LED屏和扩声系统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简介
项目预算(最高限价):214万,主要包括:P3 LED全彩屏、数字调音台控制台、有源扬声器系统、视频处理器、各种音箱和话筒等设备,并进行系统集成。(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投标人必须具有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购买招标文件时所需的资信证明文件
以下文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出示:
1.单位介绍信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
以下文件请在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
1.原件:单位介绍信、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2.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法人代表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六、资格审查
除明确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外,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标时进行审查。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附上所有的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并在必要时提供原件备查。若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不全则投标无效,资格证明文件不实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
七、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招标文件2015年9月28日至2015年10月9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在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腾骧楼204办公室(成都温江柳台大道555号)购买。纸质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人民币200元/份。请仔细审核发票内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购买招标文件公司名称、投标标段编号与投标公司名称必须一致。
八、勘踏现场时间、地点
2015年10月10日10:00在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体育馆正门处集合勘踏现场,过时不候。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10: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十、开标地点:西南财经大学柳林校区腾骧楼222室(成都市温江区柳台大道555号)。
十一、联系电话:028-87092439、87092601
十二、本投标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站上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