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警务室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采购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警务室视频监控建设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RWZB-2015-29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地址:13599042118
联系方式:韩警官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林 0591-8754226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凡有能力提供本谈判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报价人。报价人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报价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应具备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2)报价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报价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4)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6)报价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7)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报价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投标供应商向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申请查询(原件须与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正本一同胶装,副本附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价人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包括3C、节能、信息安全等认证),提供该产品有效的的证明文件或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单位公章。注:报价人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加盖报价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林
项目联系电话:0591-87542269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21.0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招标文件(纸质版/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人民币;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无效。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100.0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15年09月25日 08:30 至 2015年09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5年09月30日 15:0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福建榕卫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福建省福州市省府路1号金皇大厦15层)。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谈判文件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施工期限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1 |
警务室视频监控建设 |
一个月 |
详见谈判文件 第三章 |
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边防支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