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村民委员会委托,对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高清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高清监控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新县 [2015]001-1询价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元)
四、项目内容:高清红外网络枪式机60台,光纤收发器30对,42寸液晶监视器2台,网络存储硬盘录像机2台,监控专用硬盘20块等(详见询价通知书)
五、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内包含本次采购货物;
3、具有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2015年9月25日—— 2015年9月29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30 下午14:00-16:00
联系人: 韩女士 0373-5618527 13938722511
七、询价通知书发售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3楼报名受理大厅(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询价通知书每本售价为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八、报名要求: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须加盖公章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授权人姓名、职务、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
注:本次询价实行资格后审,领取了询价通知书并不视为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在报价文件开启后评审时由询价小组独立负责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2015年10月10日 上午09:30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开启地点:新乡县商务中心1号楼西1楼开标室(新乡县中央大道与金融路交叉口东100米路南)
十一、采购人: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 杨先生 18003738120
新乡县七里营镇李台村村民委员会
新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9月25日